何贇 田稀文 樊則永
  本報昆明5月30日電(記者何贇 通訊員田稀文 樊則永)今天,雲南省富源縣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紅土田煤礦投資人、實際控制人陳洪瑞,法定代表人嚴邦進,礦長王文建,技術副礦長錢小勇,機電副礦長敖富,安全副礦長瞿金昌、錢朝義、敖澤、丁現堂等9人。
  經查,紅土田煤礦系“七證”齊全礦井,但出事的221701炮採工作面和221702迴風巷掘進工作面系越界越層開采。該作業點由礦長王文建和技術副礦長錢小勇負責管理開拓開采。該礦在應對檢查時提供假圖紙,並密閉二採區作業點,使主管部門入井檢查人員無法到達,且在作業點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安裝壓風機自救系統、瓦斯監控系統和人員定位系統以逃避監管,人為留下嚴重安全隱患。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嚴邦進沒有履行安全監督職責,放任煤礦違規越界開采,作為副礦長的瞿金昌、錢朝義、敖澤、敖富、丁現堂在工作中均發現安全隱患,卻不予以制止、採取措施或向主管部門反映,而且在自己當班時帶班到該作業點違規作業,導致4月21日221701炮採工作面瓦斯聚集超標,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死亡14人的嚴重後果。
  審查中還發現,作為當班安全員的耿某和瓦檢員李某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瓦斯聚集超標,最終導致事故發生,二人均系直接責任人,其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富源縣檢察院依法向富源縣公安局發書面建議予以追捕。  (原標題:雲南富源“4·21”煤礦事故9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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